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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对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监督检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责任落实,2024年3月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对吴忠市红寺堡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

  检查组在听取红寺堡区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基础上,按照监督检查方案重点对其学习贯彻两办《意见》《硬措施》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开展、宁夏局警示提醒要求等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通报了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并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检查组要求,红寺堡区及其监管部门要利用好两办《意见》《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及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有利契机,切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落地见效;要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安全责任链条,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研究解决矿山安全监管力量不足问题,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强化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加大配备专职技术检查员,根据辖区煤矿特点,增强安全检查的系统性、针对性;要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提升矿山本质安全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至上”,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要严格复工复产,着力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矿山企业严禁复工复产;要严格监管执法,突出执法检查重点,科学编制年度计划并认真分解到月度,把安全风险高、灾害严重的矿山企业作为监管重点,增加执法力量和监管频次,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责任编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宁夏局
来源:监察执法一处